SERVICE PROJECT
服务项目
时间:2025-06-04 05:01:54
的申请及有关材料。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。
2、有效的反馈意见,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、反馈者的真实姓名、有效联系方式、身份证复印件(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,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,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),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),有效的反馈意见,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;
3、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,如需申请听证,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,逾期提出的,视为放弃以上权利。
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
现建设单位报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,地上布置3栋建筑物,4栋构筑物,总指标为:总用地面积13339.50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11817.07平方米,总计容面积13396.20平方米,总基底面积4018.95平方米,容积率1.0,建筑密度30.1%,绿地率18.1%,地上最高建筑高度22.7米。详见附图。附图: